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的国旗。爱护国旗,是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的标志。学校每天升降国旗,不仅是一种制度,也是对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重要方法。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国家意识和国旗意识,规范升降国旗制度,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无说话、无任何小动作)
三、升旗仪式程序:
1、出国旗
奏出旗曲《歌唱祖国》,旗手(4名)手执国旗,按节奏由出旗点正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着装整洁,整齐列队,立正站立,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队徽)。
2、升国旗
在国歌伴奏下,旗手将国旗徐徐升起,国旗必须升至杆顶;升旗时,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敬队礼。
3、唱国歌。
唱国歌时,全体师生要精神饱满,态度庄重,感情真挚,声音嘹亮,表现出学校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场由鼓号队伴奏,也可用伴奏带。唱国歌时设指挥。鼓号队要做到吹奏响亮,节奏标准,起到振奋全校师生的作用。
4、国旗下讲话
(1)国旗下讲话
由校领导、教师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国旗下讲话要认真准备,保证质量。
(2)上周工作总结:汇报一周文明、环保两项竞赛情况,学校存在问题及建议。
5、宣布升旗仪式结束
四、每日傍晚清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国旗徐徐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国旗降下后由旗手放到指定位置存放。
五、每日升降旗(不举行议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六、旗手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七、国旗应定时由专人清洗,确保国旗整洁,如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三甲街道中心校大队部
2007年9月
升旗仪式相关人员名单
主 持 人: 邱文浩 徐家豪
指 挥: 陈书亚
大队旗旗手: 邱庭威
护 旗 手: 徐雅婷 王晨晓
国旗护旗手: 邱国强 陈宇鹏 徐嘉鑫
徐盛辉 阮铭龙 张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