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公安局 文件
台州市教育局
台教〔2008〕119号
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各市直高校:
暑期即将开始,暑期是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强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历年的情况来看,暑假期间是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广大学生在家,外出交往和自行活动时间较多,一些家长忙于工作,无法照顾和管理他们的安全,致使学生游泳、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由于暑期天气炎热,学生往往喜欢到江河溪流、山塘水库等戏水消暑,极易造成溺水等安全事故。因此,各地宣传、公安、教育等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安全、促和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二、强化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和保障力度
各地宣传、公安、教育部门要把学生暑期安全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暑期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宣传和教育,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负责,细化管理,狠抓源头管理和安全队伍建设。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和家长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形成浓厚关注暑期学生安全、共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氛围。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影等媒体,以电视滚动条、送电影下乡期间加放安全宣传教育片、幻灯片、宣传车、宣传栏、宣传标语、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生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学生安全,加强防范措施。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对学校及其周边交通环境进行调查摸底,并提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尽可能地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工作,在执勤的同时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向社区、学校进行普及。教育部门要克服暑期管理的消极思想,做到学生放假,管理“不放假”,学生在家,安全教育和管理送到家,通过返校日、家访、社区实践活动等途经,强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以加强山塘水库巡查为重点,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1、各地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一时贪玩或一时痛快而忘记自己的安全。要通过游泳安全知识和救护知识的学习,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在外出或游泳时要时时提醒自己,确保安全。做到不私自到江河、山塘、水库、水渠游泳戏水,不到不熟悉水情的地方游泳戏水,没有安全措施的不游泳戏水,没有大人陪同的不游泳戏水,不单独外出游泳戏水。
2、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给家长一封信》、假期家访、手机短信等形式教育和提醒广大家长要强化监管意识和安全意识,在暑假期间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切实担负起监护的责任,教育子女不要擅自下河游泳、戏水。若要外出或游泳,要有大人陪同,要落实安全措施,以免造成终生遗憾。要加强对学生游泳救护知识的辅导,要求学生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自己贸然施救落水人员,而要迅速就近呼救,请有救护能力的人来进行救护,或打110等救助电话,防止连锁溺水事故的发生。
3、各地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出台各种防溺水事故的措施,特别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要落到实处,学校要建立游泳安全巡查小分队,在上放学、假期等敏感时段对学校周边学生易去的山塘、水库、溪河等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及时制止;要在当地的山塘、水库、溪河等设立警示标志,在暑假期间要会同当地政府建立每日巡查制度,有效防范各类游泳事故的发生。
(二)以提高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切入点,严防各种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1、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有关部门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学生上下学的放假学生接送的管理,没有建立相应接送制度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确保接送车的接送安全。
2、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规范车辆;要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状况的检查和维护,在应该设立安全标识和设施的要及时设立;要加强校门口车辆的管理,有效维护校门口的上下学的秩序。
3、学校组织的外出假期活动,必须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营运企业的正规车辆,企业在出车前必须进行细致检查车况,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严防病车上路。在运行过程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载,不超速,不随意停车。
(三)立足早防、防好原则,切实做好学校防汛抗台工作
1、暑期正值霉汛台风期,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校舍倒塌等安全事故,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防范。要加强对校舍的检查和维修工作,特别是木结构校舍、木质人字架房子要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防止因木头腐变而断裂;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地质环境的检查,处在山坡边、水坝下、江河边的学校要请专业人员定期检查,要制订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绝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有地质危害点的学校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及早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电线线路的检查,及时更新,防止因潮湿漏电而产生触电事故。
2、要及时做好防台抗台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防台抗台知识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制订防台抗台应急预案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对易受台风威胁的重点校产和师生宿舍要落实转移场所;要加强在建工程的防台工作。各地教育建设和维修工程工地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做好吊塔、手脚架的加固、建筑材料的转移和人员的疏散工作,决不允许冒险施工。暑假期间要建立值班制度,加强巡查,确保学校安全。
3、要扎实做好当前梅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克服麻痹思想,立即行动,落实责任,抓紧抓好。要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防汛的通知和应急预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仔细排查和整改灾害隐患。要主动与气象、地质、水利、建设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危及学校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防范。要加强值班,做好校园防洪涝灾害的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四)加强管理,严防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霉季正是食品易腐变的季节,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学校应积极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定点购买大宗日常食品原料和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等各项食品卫生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堂的食品采购、餐具消毒和食品加工过程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将过期食品、食堂的霉变食品和过夜食品出售给师生。进一步完善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管理,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主动配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清理校内外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和食品小卖部,学校要对校门口等周边地区流动摊点的驱赶,校门口不允许有任何流动摊点,对劝说无效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进行强制清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定期开展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检查与清理,特别对为学生提供饮食的校外饮食摊(点) 和校内食品小卖部,要加强卫生安全督查力度,坚决取缔“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努力克服麻痹思想,继续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
1、当前,手足口病在我市仍有发生,市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向社会公众发布了手足口病疫情橙色预警,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有关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手足口病防控作为当前学校安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以对学生生命健康高度责任的态度,迅速采取切实有效手段,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2、各幼儿园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身体状况的排摸登记和医学观察工作,做好消毒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发现有发热和手足口等部位出现疱疹或皮疹等症状未及时就诊儿童,立即动员其家长尽快带患儿前往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明确诊断,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报告。要进一步落实托幼机构和小学晨检等卫生管理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所辖区托幼机构和小学,尤其民办托幼机构和民办小学进行摸排工作,指导督促所有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晨检、消毒、通风与食堂卫生管理等措施,保证学生足量的开水供应和随时有流水洗手,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传染病、因病缺课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要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要让儿童及家长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倡导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防病意识。
3、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在托幼机构、学校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指派业务人员进驻学校,协助开展《接种证》检验工作,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各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紧密配合,在发生免疫针对性传染病以及出现流行征兆的地区,应在学校适龄人群中开展相应疫苗的接种工作。
四、落实责任制度,加强责任追究,进一步严格对学校的安全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了的安全事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以有效遏止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凡是学校有责任的安全事故,学校都必须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上报我局。同时,要对那些执行制度不严格、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或者敷衍塞责而导致学校安全事件发生,以及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